临沂爱丽斯高级中学

首页 > 后勤保障 > 管理制度 > 校产管理

校产管理

当前位置:首页 > 后勤保障 > 管理制度 > 校产管理

学校物品申购和采购制度

发布时间:2020-01-10

    为了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和领用行为,提高采购和使用工作效率,明确申购人、采购人和保管员各自权责,有效降低物资采购成本,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需求。根据校董会《学校财务授权审批制度》和《学校总务管理制度》等规章,现制定本制定。

一、学校实行办公用品采购计划预算和采购申请审批制度。

二、每学期(年)末各部门要提交下学期(年)物资采购计划,

经分管校长初审、校长审批后转总务部门统一采购。大宗物品采购计划需报请校董会(或校董)研判和批准。

三、采购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购物申请单,送所在部门主管签字、分管校长审核、校长审批后转交总务部门采购。需要时采购人员可要求请购人协助办理采购事项。

四、学校总务部门和采购人员在办理物品采购事务时,要严格按照校长(或校董)签批的物品数量、规格、质量和估价要求执行。

五、具体采购时要“货比三家”严格把控拟采购物品的价格和质量,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总务部门主管或校长汇报沟通。

六、采购执行人(一般是三人组成)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,及时办理入库造册手续,并通知请购人知悉。需要进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目的,相关管理人员要及时建账入账。

七、库房管理人员对采购入库的物品要仔细对照清单,核实数量、规格和质量,然后在相关单据上签字。没有入库或没有库管员签单的采购发票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报销手续。

八、请购人(领用人)要到库房管理处办理请购物品的领用手续。一般情况下,采购人不准许直接把物品交请购人。(特殊情况下的大宗物品可以在室外完成交接,但需要库管员见证)。

九、对物品请购人(领用人)、采购人、库管员和财务人员造成的物资浪费和损失,学校将依据相关条例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和给予相应处罚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临沂爱丽斯学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.11.28

 

附:

1. 《学校购物申请单》

2. 《办公用品申领单》



上一篇:没有了
下一篇:学校仓库(物品)保管制度

栏目分类

联系我们

临沂爱丽斯高级中学
电 话:17661196820
地 址:临沂市南外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南1.5公里

临沂爱丽斯高级中学 电 话:17661196820 17661620262 地 址:临沂市南外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南1.5公里
版权所有:临沂爱丽斯高级中学 技术支持:群思网络|网站地图| 站点地图